为整合资产,甲公司 2×14 年 9 月经董事会决议处置部分

(多选题)为整合资产,甲公司2×14年9月经董事会决议处置部分生产线。2×14年12月3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某生产线出售合同。合同约定:该项交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原则上不可撤销,但因外部审批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除外。如果取消合同,主动提出取消的一方应向对方赔偿损失360万元。生产线出售价格为2600万元,甲公司负责生产线的拆除并运送至乙公司指定地点,经乙公司验收后付款。甲公司该生产线2×14年年末账面价值为3200万元,预计拆除、运送等费用为120万元。2×15年3月,在合同实际执行过程中,因乙公司所在地方政府出台新的产业政策,乙公司购入资产属于新政策禁止行业,乙公司提出取消合同并支付了赔偿款。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甲公司对于上述事项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A.自2×15年1月起对拟处置生产线停止计提折旧

B.2×14年资产负债表中该生产线列报为3200万元

C.2×15年将取消合同取得的乙公司赔偿款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D.自2×15年3月知晓合同将予取消时起,对生产线恢复计提折旧

答案:AC

解析:选项A,甲公司针对固定资产(生产线)签订出售合同,应当自签订合同时起划分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并对拟处置生产线停止计提折旧。选项B,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2×14年年末生产线账面价值为3200万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2600-120=2480(万元),故2×14年资产负债表中该生产线列报金额应为两者孰低2480万元。选项C,2×15年因取消合同取得的乙公司赔偿款属于利得,应确认为营业外收入。选项D,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企业应当停止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可收回金额。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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